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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函轉修正發布衛生福利部「販賣菸品場所標示及展示管理辦法」宣導

  • 發布機關: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衛生福利部於112年3月22日以衛授國字第1120760300O號 令修正發布「販賣菸品場所標示及展示管理辦法」,請協 助運用多元管道向所屬單位、業管事業單位及公(工)會、 民眾廣為宣導。

發布機關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