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本市於總統副總統選舉、公職人員選舉競選活動期間之市容景觀、公共安全及交通秩序,北市府訂有臺北市競選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為蒐集民眾對於該自治條例修法方向之意見,建管處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上提出「應修改《臺北市競選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更嚴格限制競選廣告物的使用」的議題,請市民踴躍於該平台上提供該自治條例修正方向的寶貴意見。
建管處長張明森表示,臺北市競選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自91年9月6日制定公布後,歷經幾次修正,自103年8月27日修正後施行至今。為廣泛蒐集民意使該自治條例修正案能更臻完備及符合社會趨勢,建管處除了在108年6月26日將修正草案上網公告2個月外,並採納民眾意見,將自治條例修正方案納入本府i-Voting網路投票機制,至109年2月11日止為討論階段。請關心臺北市競選廣告物設置情況的市民朋友,踴躍於臺北市政府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專區(網址:https://taipei.join.gov.tw/policies/index)提供寶貴意見。
另外,建管處也將於109年2月6日上午10時至11時假市政府市政大樓南區3樓S305開標室辦理實體公聽會,供市民朋友現場表達意見。
張明森進一步提醒,「應修改《臺北市競選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更嚴格限制競選廣告物的使用」的議題,現階段規劃四個選項方案,嗣後會依討論結果修正選項方案後,將修正後選項方案上網供年滿18歲設籍臺北市市民於網路投票(網址:https://ivoting.taipei/)(投票時間:109年5月15日上午10時至109年5月24日下午4時)。並預定依i-Voting投票結果納入自治條例修法方向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