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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成立管委會好處多,市府免費輔導報備

  • 發布機關: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 聯絡人:洪德豪主任秘書
  • 聯絡資訊:1999轉8351

    老舊社區若缺乏管理,常見樓梯間及走廊堆置雜物、外牆斑駁磁磚剝落、水塔乏人清洗、相關設備毀損故障、環境窳陋髒亂等情形,不僅環境髒亂不堪、居住品質低落,更潛藏公安隱憂。建管處為協助社區居民提升生活品質,免費輔導公寓大廈成立管委會。除了提高社區的居住安全外,還可用管委會的名義,向市政府申請多項補助。
    建管處處長劉美秀表示,公寓大廈如果成立「管理委員會」並完成報備程序,即發給「公寓大廈管理組織報備證明」,獲此證明足以表徵管委會係合法成立,不僅得作為訴訟或法律程序之當事人能力之證明文件,亦可確保住戶權益並提升生活品質,尤其彰顯三大效益:
 社區財務管理健全有保障
公寓大廈如果成立「管理委員會」並完成報備程序,就可以用管委會的名義申請開設銀行帳戶,可避免將社區經費存放於個人戶頭,免除受法律強制執行假扣押或私自挪用的風險。而且儲存管理費的利息,還免納所得稅。此外,管委會必須依法定期公告財務,讓全體住戶知道社區經費的收支狀況,讓財務管理健全有保障。
二、市府提供多項獎勵與補助
老舊公寓大廈成立管理組織後,可依規定申請共用部分的修繕更新補助(最高補助49%,並視社區規模大小,補助上限10至20萬元),以提升居住品質與安全。此外,社區重大修繕之補助項目,還包括老舊公寓增設電梯(補助上限220萬)、綠屋頂及綠能社區改造(補助上限300萬)、外牆整新修繕(補助上限1000萬)、耐震能力階段性補強(補助上限450萬)等。管理良善的社區,還可參加優良公寓大廈評選,獲頒獎金獎狀並公開表揚,讓公寓大廈提升附加價值,成為宜居共榮的社區。
三、社區公共事務有人統籌管理
管委會包辦社區各種大小事,猶如社區住戶的保母。一個好的管委會承攬多項功能,例如承擔社區共用部分管理、維護、修繕責任,解決共有資產保管使用等公共事務、統籌辦理例行性的消防設備檢修及公共安全檢查申報、便於製訂規約及各項管理規章、第一時間接獲市政府的各項新興措施及福利補助等訊息。

    劉美秀表示,自即日起至10月29日止,凡本市民國84年6月27日以前領得使用執照而未成立管理組織的7層以上公寓大廈,均可免費報名申請輔導成立管理委員會,項目包括「公寓大廈法律諮詢」、「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成立管理組織」及「完成公寓大廈組織報備」等內容。
    另外,為讓市民瞭解公寓大廈成立管理組織相關事宜,建管處將於今年6月11日(五)、6月23日(三)、7月2日(五)、7月23日(五)及8月3日(二)的下午13:00至16:30,分別於行孝區民活動中心、大同區公所、民政局NGO 會館、地政講堂及市立圖書館總館,舉辦5場次法令說明會,每場限額50名,歡迎市民朋友報名參加。欲輔導成立管理組織或參加法令說明會者,可逕洽建管處委辦的專業團隊「台灣物業管理學會」,服務專線:(02)2212-2248(林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