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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及公安不衝突,場所安全齊維護

  • 發布機關: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使用科

  • 發布機關: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使用科
  • 聯絡人:洪德豪主任秘書
  • 聯絡資訊:1999轉8351

  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疫指引,多數場所大都施行「實聯制」之出入口管制措施,惟近期接獲民眾反應,場所出入口遭封閉無法通行,恐有違法之虞。針對此類情況,建管處強調,防疫期間公安不打折,呼籲各場所應維持緊急避難逃生動線暢通,各出入口防火避難設備(如:可管制,但不得以防疫之名進行任何形式的破壞、封閉、阻塞或變動。

  建管處劉美秀處長表示,目前因疫情趨緩,部分場所將接續復業,為兼顧防疫管理及公共安全維護,除定期的建築物公共安全申報外,各場所恢復營業前,請至臺北市政府市民服務大平臺網站(首頁>申辦案件-依機關分類>都發局>建築管理工程處>建築物動態安全檢查系統>書表下載>營業場所自主檢查表),參閱本市營業場所公共安全自主檢查表,特別針對「走廊」、「直通樓梯」、「安全梯」、「防火捲門或防火門」、「緊急進口」、「公共安全檢查申報」及「有無施工行為」等7大項,逐一進行自主檢查,以充分保障使用人空間使用安全,並積極展現場所重視公安之態度。日前建管處已配合本府觀傳局,針對擬復業之電影院,要求場所填寫營業場所自主檢查表並張貼於出入口明顯處,後續復業之營業場所將比照施行。

  此外,劉美秀處長強調,疫情期間,場所除了持續執行體溫量測、手部消毒、環境消毒、人流管制、總量管制、動線規劃等防疫管理外,仍應積極為市民提供安全的消費環境,由營業場所自主檢查開始做起,提昇本市建築物公共安全,維護市民之生命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