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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建管處第三波執行強制拆除立賢路違建以實際拆除成效遏止新違建

  • 發布機關: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 聯絡人:洪德豪副總工程司
  • 聯絡資訊:1999轉8353

       臺北市建管處繼8月16日、27日兩波強制拆除8案違建後,本(24)日再度執行第三波共計強制拆除10案違建,建管處以實際拆除動作來向關渡平原104年以後新增違建宣戰,絕不允許再有新增違建。
       建管處表示,立賢路經過三波強制拆除動作後,目前違建風氣已有效遏止,建管處將定期巡查,展現決心完全杜絕新違建。至於103年以前存在違建,要求確實於6個月內依照市府推動之活化方案進行改善,未改善之違建,建管處仍會執行拆除。
       建管處展現市府執法決心,將自十月起為期兩個月執行關渡平原104年以後新增71案違建,再度呼籲關渡平原104年新增之違建所有人收到限期改善通知函勿再心存僥倖,務必期限內自行拆除104年以後之新違建,103年前之新違建可配合活化方案辦理改善,如屆強制拆除日起,將不再保留任何違建全部執行強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