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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管處拆除違建立場堅定,議會協調並不影響違建處理

  • 發布機關: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 聯絡人:洪德豪副總工程司
  • 聯絡資訊:1999轉8353

有關媒體報導北市違章建築經議會協調影響拆除期程,建管處重申違建不會因為議會協調而不須拆除,基於尊重議員選民服務並為維持府會和諧,對於議會協調違章建築案件,建管處均派員出席,並向陳情人說明違建查報範圍及法令規定,經釐清無誤後仍依序依法執行強制拆除。有關結案標準均需符合本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則方可結案,並無周刊報導結案照片只要「改變角度」即可蒙混之情事。
針對報導「亞太三溫暖夾層」違建,目前建管處已要求違建人於7月30日前配合自行改善拆除,逾期未改善或不符規定,建管處將依規定執行拆除,並收取代拆除費用;另有關「大業路之福斯汽車」違建,業者目前已依法補辦建造執照,俟審查結果建管處將依規定續處。另漢中街52號「鋼骨新違建」經派員勘查亦未發現新違建,予以拍照存證辦理。
建管處網頁已公開違建基本資料、議會協調(會勘)歷程及違建目前處理情形等部分;自108年7月1日起除新增公開臺北市議會檢送之會議紀錄內容、回復內容簡述、違建訂拆日期未執行原因及108年7月1日起新查報案件之查報範圍圖、查報照片及處理後照片。另104年1月1日至108年6月30日間查報案件,將委外進行資料分類及涉及個資遮罩後一併上網公開。
建管處重申本府違建處理政策為遏止新違建產生及影響公共安全之違建優先執行拆除,並重申請違建所有人自律,切勿違反相關規定或心存僥倖心理,而枉顧他人與自身居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