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臺北市政府立法強化不動產開發業輔導管理

  • 發布機關: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 聯絡人:洪德豪 副總工程司
  • 聯絡資訊:1999轉8353

       臺北市政府為健全不動產開發業經營體質,加強土地開發及管理專業能力,以誘導性輔導管理原則,建立不動產經營制度,導正房地產投資生產秩序,以維護消費者權益,於今(26日)市政會議通過不動產開發業輔導管理規則,以公開不動產相關資訊及主動查核預售屋定型化契約等手段,減少民眾購屋之風險,預計於明年元月公布上路。
      建管處處長張明森表示,本市不動產開發業同業公會目前約計1100名會員,訂定輔導規則強調業必歸會、建案資訊公開、業者應遵守法令責任、擴大定型化契約查核,並要求公會對其會員進行教育訓練、法令宣導及調處同業糾紛等規定,可達多面向導正本市不動產生產及交易秩序之目的。   
      張明森進一步說明,輔導管理規則要求本市不動產開發業商業同業公會協助提供會員負責人之異動情形及其五年內曾任解散登記不動產開發業負責人資訊,希望藉由資訊公開減少借用人頭設立公司或一案建商情形,避免建案完售後即更換負責人或退場,以規避房屋品質不完善之保證責任,為方便民眾查詢相關訊息,預計明年第1季在建管處網頁建置「不動產開發資訊」專區,或於地政局網站公布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