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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梯間防火門應保持關閉,避免煙囪效應

  • 發布機關: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使用科
  • 聯絡人:洪德豪主任秘書
  • 聯絡資訊:1999轉8351

為加強本市建築物公共安全宣導並強化市民公安意識,建管處提醒民眾建築物安全梯間之常閉式防火門重要性,常閉式防火門具有阻止火勢蔓延和煙氣擴散的作用,可在一定時間內阻止火勢的蔓延及避免造成防火區劃破壞造成煙囪效應,於火災發生時,可確保人員及時疏散。

 依建築技術規則規定「常時關閉式防火門」應裝設經開啟後可自行關閉之裝置,以達常時關閉功能。另門扇或門樘上另應標示常時關閉式防火門等文字,以提醒使用者於開啟後隨手關閉,避免萬一發生火災時,濃煙及火勢蔓延擴大,而造成生命及財產損失。
 建管處處長劉美秀表示,為提升民眾常閉式防火門應常時關閉之安全意識,特別印製「常時關閉式防火門,請隨手關閉」自黏式貼紙,供市民索取並張貼於防火門之兩側門扇或門樘明顯位置,以收警示之效,歡迎市民向建管處使用科服務櫃台索取。
 建管處處長劉美秀再強調,倘有「常時關閉式防火門」未依規定常時關閉違規事實者,可依建築法規定裁處新臺幣6萬至30萬元罰鍰。並同時呼籲民眾為建築物公共安全,民眾如有發現不法,歡迎隨時向建管處舉報(服務專線:2725-8387),以積極為市民建築物公共安全把關,以提昇本市建築物公共安全環境,維護市民之生命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