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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發局會勘文化大學「大群館」公共安全及使用情形

  • 發布機關: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使用科
  • 聯絡人:都發局高國峯正工程司、建管處洪德豪副總工程司
  • 聯絡資訊:1999轉6735、1999轉8353

  都發局、建管處及消防局於107年6月25日下午4時赴文化大學大群館(本市士林區凱旋路11號)進行公安會勘,就現場實際使用情形部分,因校方表示當日為學校期末考最後1日,為避免干擾學生作息,僅開放1間房間作為現勘標的,現勘房間位屬建物第一層,為套房格局,有上下舖床2組、2張書桌及4張椅子,可供4位學生使用,現場已拍照存證。都發局表示,已於107年6月20日發函請文化大學就現場供學生住宿使用部分,於文到10日內陳述意見,校方表示已於6月22日收文,都發局將於校方陳述後,再一併認定是否違反都市計畫規定。
  另有關公共安全部分,建管處表示,當日勘查並未發現有公共安全動態項目檢查不合格的情況,另消防安全設備經消防局檢查均符合規定。另地下一層停車場現場發現有2部汽車位違規未依規定作停車空間使用,1部車位放置多台洗衣機,另1部車位違規隔間作為儲藏室使用。針對停車空間擅自隔間及違規作為非停車使用部分等情事,已發函請文化大學於文到15日內改善,逾期未改善,將依建管法令裁罰。
  依內政部函釋,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係依場所現況及實際使用態樣據實檢查,並將檢查結果於營建署作業系統辦理申報。建管處解釋,大群館歷次均由校方委託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機構完成當年度公安申報之程序,專業檢查人檢查項目包含「防火避難設施類」及「建築物設備安全類」等項目,結果也符合規定。場所如涉有違規情事者,經通報或查告後方另依法查處,惟大群館歷年並無接獲相關單位通報或查告相關違規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