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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德路二段 260 號建築物地下二層夾層違建已依法補申請變更使用執照

  • 發布機關: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 聯絡人:洪德豪副總工程司
  • 聯絡資訊:1999轉8353

    據媒體反映建管處未處理位於本市中山區八德路二段 260 號建築物 地下二層夾層違建,經建管處說明該址地下二層夾層違建於 104 年10月16日查報,經臺北市議會召開協調會後,違建人已委託開業建築師檢討 依法申請並於 107 年10月22日核准變更使用執照(107變使字第 0180 號) ,同時併案辦理手扶梯雜項執照及地下一層至地下三樓等室內裝修等項目、目前竣工展期期限至 108 年10月21日,申請變更時針對先行使用部分已依法處罰鍰處分,後續建管處將依申請竣工查驗辦理後續審查事項。
    同時建管處表示該建物一樓旁警衛崗哨違建屬八十三以前既存違建 已拍照列管列入分期分類處理,至手扶梯與地下層一層天花板構造物等違建部分,均已於申請辦理變更使用執照時併申請雜項執照與室內裝修許可;另一樓後夾層違建,違建人提出屬天花板構造並取得室內裝修許 可應不屬於夾層違建,惟建管處為預防以合法天花板室內裝修掩護違法 做為夾層使用仍不同意辦理結案,並追蹤列管將持續派員不定期查核,如發現有違法做為夾層使用情事,將依夾層違建執行強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