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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舉報士林後港街便利商店涉及多項違規, 建管處均依法查處!

  • 發布機關: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違建查報隊
  • 聯絡人:洪德豪主任秘書
  • 聯絡資訊:1999轉8351

    有關市議員關切民眾舉報士林區後港街某便利商店,開設於第三種工業區,違反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並涉及違規室內裝修及違章建築,妨礙公共安全等情形,都發局及建管處均已依法查處在案,絕無互踢皮球甩鍋情事!
    建管處表示,本案民眾於5月5日及11日,透過單一陳情系統舉報,略謂士林區後港街的「金興實業大樓」,其1樓兩戶打通開設便利商店,並違建封閉逃生路徑等情。案經建管處派員勘查,該址兩戶的1樓後院,確有搭蓋違建占用法定空地及防火巷,面積約54㎡,判認屬84年以後的新違建,已於110年5月20日查報處分在案,將俟完成行政送達程序後,依序執行拆除。
     又案址1樓涉及兩戶的「分戶牆」打通裝修施工一事,建管處查明確有天花板施工及分戶牆變更等室內裝修行為,惟屋主已依法委託室內裝修從業者向臺北市建築師公會申報施工,該址兩戶打通分戶牆,業經申請建築師檢討簽證結構安全無虞,並於110年4月13日領得「建築物室內裝修施工許可證」,施工期間至110年10月12日止,目前仍於合法施工期限內,尚符規定。
    至於民眾舉報案址位於第三種工業區,涉及違反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部分,市府單一陳情系統係分案給權責機關都發局辦理,該局已於5月10日回復相關疑義後辦理結案,並非建管處甩鍋給都發局。據都發局回應內容得悉,建築物於「第三種工業區」內,面臨寬度8公尺以上的計畫道路,可於1樓經營300㎡以下的便利商店。經查本案後港街寬度為10公尺,案址兩戶分別為128.87㎡及129.23㎡,合計258.1㎡,未達300平方公尺,尚符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之規定。
    建管處強調,對於民眾反映及陳情之事項,均秉持積極處理之態度,於規定期限內派員查處並向陳情人回復辦理情形,絕無互踢皮球推諉卸責之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