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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未領得使用執照既有建築物申請接水接電處理作業程序

工作項目臺北市未領得使用執照既有建築物申請接水接電處理作業程序說明一、建築法第七十三第一項第四款二、臺北市未領得使用執照既有建築物申請接水接電處理要點資料來源違建處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