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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大型百貨賣場及餐廳歲末年終「公安突檢」-不合格均採重罰,以維護消費者公共安全

農曆春節連續假期,各大百貨、賣場及大型餐廳為因應舉辦尾牙活動與大量採買年貨之人潮高峰期間,為保障市民消費安全,臺北市建管處已於113年1月8日起至1月26日止,針對此類型場所進行無預警的動態公共安全檢查,共計檢查44家場所,其中違反建管法令規定者有3家,為「新光三越百貨信義A8館」、「水源福利會館」、「春大直」,分別各處新臺幣12至18萬元罰鍰,並要求立即改善,以維護歲末年節期間市民消費環境安全。

建管處虞積學處長表示,本次檢查3家不合格場所違規事項,分別為「新光三越百貨信義A8館」稽查發現未經申請室內裝修施工許可,現場擅自施工涉及破壞防火區劃,已要求限期30日內補辦室內裝修施工許可,處新臺幣12萬元罰鍰,並要求限期改善;「水源福利會館」稽查發現防火區劃之防火鐵捲門無法正常升降,處新臺幣12萬元罰鍰,已於113年1月25日改善完成;「春大直」稽查發現防火門故障無法閉合、未經申請室內裝修施工許可,擅自拆除裝修涉及破壞防火區劃,共處新臺幣18萬元罰鍰,3家場所違規事項皆已影響防火區劃及人群逃生避難功能。

虞積學處長再次強調,執行百貨賣場公共安全聯合抽檢的目的,在於賣場及餐廳為人潮眾多的地方,自主安全管理上一定要有高安全標準,呼籲業者勿任意堆置雜貨於安全梯間、防火鐵捲門下方、排煙室或走道,阻礙人員逃生避難而造成公共危險,以保障消費者於場所之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