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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淨零碳排政策,本市率先推動新建公有建築物應達到能效1+級

為響應2050淨零排放目標,本市率先通過「臺北市淨零排放管理自治條例」,展現推動淨零政策決心,為市民打造一座宜居永續零碳城市。

淨零碳排不是不排放,而是努力將人為造成溫室氣體排放極小化,再利用捕碳技術,或是自然吸收碳的方式達到淨零排放。依據「臺北市2050淨零行動白皮書2.0」說明臺北市排碳量,住商部門排碳占大宗,為 落實降溫城市計畫,提升減碳成效,本市就新建建築能效評估部分 ,以市府公有建築物帶頭做起,並循序漸進擴大適用,引導民間建築跟進以期達成政策目標。

處長虞積學表示自 113年1月8日起 位於位於 本市中正區、萬華區、內湖區、士林區等熱區 依臺北市綠建築自治條例 規定應取得綠建築標章之市有建築物,倘 未領得建造執照均將要求其 建築能效等級應 評估改善達1+級 ;至 已領得建造執照未領得使用執照者 ,建築能效等級應 評估改善達1級 。另 113年2月1日、113年5月1日及113年7月1日分期實施公有及私有建築物 ,申請綠建築標章之新建建築物應併同申請建築能效評估,且其建築能 效等級應達1+級 (近零碳建築),展現市府推動淨零排放目標之決心與對整體氣候環境之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