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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113年度公寓大廈維護修繕補助開放受理,最高補助130萬元

  為增進公寓大廈維護管理成效及提升居住安全,臺北市今年修正公寓大廈共用部分維護修繕補助要點。補助92年以前領得使用執照且已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成立管理組織並完成報備之社區,並自即日起至10月31日開放受理申請。此外,113年補助項目另新增「避雷設備及昇降設備」、「法定空地地坪修補」、「水塔維護」、「頂樓平臺防墜設施、頂樓平臺安全門監視器、頂樓平臺安全門緊急照明、頂樓平臺安全門發報警示設備」、「公安申報費用」。

  建管處處長虞積學表示,消防、公安設備修繕金額龐大且損壞直接影響居住安全,故今年度提升補助額度及比例,首次報備社區總補助最高130萬元,非首次報備社區總補助最高80萬元,虞積學進一步說明,公寓大廈共用部分維護修繕費用補助申請方式,採2階段申請,由管理組織檢具相關資料提出第1階段申請補助項目備查;並於1年內修繕完成後再向建管處提出第2階段申請補助款,相關資訊可至建管處網站(首頁>檔案下載>申請書下載>公寓大廈科>【臺北市公寓大廈共用部分維護修繕費用補助申請】相關表格)查詢。若有相關問題,請撥打洽詢專線1999分機2712沈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