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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第11318次處務會議紀錄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第11318次處務會議紀錄時間:民國113年5月8日上午9時30分地點:本處研討室主席:洪德豪總工程司                  紀錄:馬永禎出(列)席人員:李松鶴    鄭大川    汪海淙    李彧    梁守強    謝政憲洪崇嚴    楊景程代    郭威宣代    劉慶平    李豪偉    楊桂環劉文麗    陳威廷    曾美惠    盧姚伶    王瑞霖    李淑娥蘇志展    陳俊吾                壹、    轉達本週第2294次市政會議及第847次主管會報指(裁)示事項:一、請落實「臺北市違規廣告物查處及拆除計畫」執行重要路段廢棄廣告物查處作業。另廣告物申請許可程序,請以懶人包圖卡方式發布新聞稿及上傳FB宣導。(公寓大廈科)主席指示:本案請公寓大廈科盡速處理因應。(公寓大廈科)二、請以「里」為單位,從速盤查本市公共建築物之防空避難室是否已足夠容留活動人口數量,並續依李副市長指示修正簽報。(公寓大廈科)三、有關「臺北市建築物綠化實施規則」修正案,局務會議持續列管,並每週提報最新辦理進度。(建照科)主席指示:請建照科每週提出「臺北市建築物綠化實施規則」研討情形、預計排會時間等具體說明事項。(建照科)四、4月24日本市氣候變遷因應推動委員會審議通過「臺北市建築物能源耗用管制辦法」草案,請速續行法案預告作業。(建照科)五、臺北文化體育園區大型室內體育館未來舉辦非體育賽事之臨時使用管理方式,請速依李副市長室會議裁示簽報市府核定。(建照科)六、本市災害防救會報近日將開會檢討403地震災後應變處理相關事宜,請就EOC解散後區公所即停止受理災後建築物動員勘估作業之改善方式提會討論。(使用科)主席指示:請使用科積極研議整理地震災後動員逐級解散標準、解散後勘估作業方式等具體建議事項提會討論。(使用科)七、本市403地震列管之紅黃單建築物,後續處理方式請從速簽報市府核定,並整理政策圖表適時發布新聞稿對外說明(公告名冊、限期修繕補強、逾期裁罰怠金、相關費用補助…等)。(使用科)八、市議會工務部門質詢,局處首長允諾事項,請業務科隊依限落實妥處。(業務科隊)主席指示:請權責科積極處理以下工務部門質詢案件:(一)有關403震損列管紅黃單建築物清冊發函地政局1節,請使用科注意定型稿內容。(使用科)(二)議員質詢建物快篩後續處理方式,請使用科研議建築物結構快篩執行計畫。(使用科)(三)議員質詢地震後緊急評估專業人員人數不足問題,請使用科儘速簽報召會討論。(使用科)(四)議員要求清查本市危險老屋,請使用科於1個月內研訂執行計畫。(使用科)(五)議員質詢403地震後建物外牆剝落通報案件處理情形,請使用科向議員說明統計數據及後續處置方式。(使用科)(六)為營造業審議委員會議決議事項公告適法性,請營建科報部函示。(營建科)(七)議員質詢提升耐震標章、智慧建築標章、綠建築標章成效1案,請建照科發函各工程主辦機關配合辦理。(建照科)(八)議員要求提出臺北市版的震災補助辦法,請使用科整理列表簽報發布新聞稿並上網公告周知。(使用科)(九)議員質詢北投區、士林區危老重建工作站較少1案,請使用科鼓勵並協助原有設站恢復運作。(使用科)貳、    本處第11317次處務會議指(裁)示事項執行情形。(略)裁示:一、請建照科提前調查畸零地讓售價額資料,預先準備提會資料,於每年初即公告該年度「臺北市畸零地使用自治條例」第8條所定「臺北市畸零地調處委員會全體委員會議決議年度建議畸零地讓售價額」之計算倍額。(建照科)二、基泰大直建案損鄰事件爭議處理公調程序事項,請施工科積極協助處理。(施工科)參、    各業務科室隊重點工作提報:(略)裁示:一、市長於議會承諾事項列管案件辦理情形應填列與議員溝通時間,請使用科於本週內向提案議員妥為說明,本案並請府會聯絡員協助安排時間。(使用科)二、請公寓大廈科儘速簽報「臺北市公寓大廈設置非營利電動車充電設備補助要點」修正案,本法案並納入第一類優先列管法規。(公寓大廈科)肆、    提案報告(討論):(略)一、會計室提報:113年4月份預算執行情形月報表。裁示: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物處理拆除及補強補助費等預算執行項目,請使用科儘速處理。(使用科)二、總工程司室提報:(一)列管法規整理計畫報告。(二)市長於議會承諾事項列管案件表。(三)4月1日至12日電話禮貌服務測試結果。(四)113年4月份一般公文減量及處理效率表。(五)超過26日未結公文表。裁示:(一)請權責科積極處理以下法規整理計畫:1.「臺北市新建建築物綠化實施規則」改納入第一類優先列管法規,請建照科每週更新進度。(建照科)2.「臺北市建築物外牆安全診斷檢查及申報辦法」業經發布實施,同意解列;「臺北市一定規模以下建築物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管理辦法」修正案,請使用科加速作業。(使用科)3.新增「臺北市建築物外牆飾面剝落申請修繕及補助費用作業要點」修正案納入第一類優先列管法規,請使用科每週更新進度。(使用科)(二)市政總質詢期間,本處仍依往例請主管調派同仁擔任紀錄,請主管檢視適任名單提報。(業務科隊)(三)為改善服務電話無人接聽缺失情形,研考人員將請該分機同仁填報未接原因及改進措施,請主管協助督導同仁配合檢討。(各科室隊)(四)本週超過26日未結公文增加,請使用科、公寓大廈科、施工科、違建查報隊正工程司(秘書)協助稽催承辦同仁盡速結案。(使用科、公寓大廈科、施工科、違建查報隊)(五)餘案洽悉備查。伍、    臨時報告:一、李主任秘書臨時報告:公管中心113年辦理市政大樓節能減碳智慧化改造計畫,涉及主體建築延壽規劃設計事項,建議本處參考北區聯合服務中心設置統一服務櫃檯,辦公場所區劃辦公區、對圖室、影印室等,配合延壽計畫期程自行編列預算進行辦公室整修1節,請各科室隊盤點調整可行性,本週內提出討論。裁示:請各科室隊依李主任秘書意見配合辦理。(各科室隊)陸、    散會。(上午10時45分)